这还用说吗?

很多时候我们会下意识的说出「这还用说吗?」除了有时候会表达一点愤怒和不满以外,更多的时候这句话表达的是一种惊讶。惊讶于常识居然还需要说出来,而且往往还说的煞有介事。

这两天百度文库貌似又开始允许上传一些用户和百度都没有版权的资料。对于用惯了和看惯了盗版的你我来说,我们乐得出现这样的事情,如果东西是一样的,免费的自然要比收费的更具有吸引力。本文无意深入谈及版权问题,我想说的是,类似的事情之前也发生过,沈浩波等人也就此声讨过百度,道理在谁一方应该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我在韩寒的博客上看到一篇谈及此事的文章的时候,心里蹦出的就是「这还用说吗」,因为整篇博文洋洋洒洒几千字无非是在向我们阐明一个我们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常识——使用别人的东西是需要付钱的(或者征得别人同意)。但当我在网上搜了一下百度文库事件之后,我知道我错了。原本我认为舆论是一边倒的支持作家群体,却发现有很多人在力挺百度文库,当然这也可以理解,人总是舍不得给自己带来好处的东西,但我惊讶于他们非但支持百度文库这种流氓做法,还认为自己是有道理的,而所谓的道理,无非也就是对沈浩波作为一个「下半身」诗人的人身攻击,诸如此类。

这件事情让我也重新认识了一个原本不以为意的常识——常识也不是与生俱来的。人的常识都是后天掌握的,只是我们高估了一些人掌握常识的能力和水平。后来,在我又接触到了一些事情,印证了我的说法。

作为一个培训机构的兼职老师,经常收到学生发来的邮件,大都言辞恳切,希望我能解决他的问题。问题的内容我先不说,但邮件经常是没有署名的。我的心肠软在整个公司也是有名的,但碰到这样的邮件,我也得看心情,心情不好直接会把发件人拉到黑名单,心情好说不定还会回一封邮件循循善诱,以至于别人都说我是受虐狂。他们这样想我也能理解,毕竟「发邮件要署名是最基本的邮件礼仪」是常识,如果煞有介事的写出来,会有很多人说「这还用说吗?」,可是真的有人不知道。我只是在普及一些常识。

我并不认为老师的身份就理所应当赢得额外的尊重1,但无论什么身份,什么职业,大家首先都是人,人与人之间应该有最起码的礼仪和尊重。发邮件署名应该是对人最基本的尊重吧?又不是写敲诈信。

可是枉你说的苦口婆心,总有人不和你过招。我把这样常识写到回复的邮件中,竟然收到这样的回复「我不知道不署名竟然还有不礼貌的嫌疑」。看来「书信基本礼仪」这种小学就学过的应用文写作常识也是有人不懂的。也罢,为此我专门写过一篇博文《电子邮件格式与礼仪问题》。

后来我干脆在课上花5分钟时间去普及邮件礼仪,相信台下的人大多脑子里飘过的是「这还用说吗?」。不署名的现象越来越少了,但因此新出现一些诡异的事情,比如一封邮件忘了署名,马上发下一封补一个名字。这样的人我很理解,毕竟人都会粗心。但我还是忍不住说一句,事实上,现代科技已经为你的懒和粗心提供了巨大的便利,哪怕你不想每次都把名字输到邮件里,你就不知道有种功能叫「签名档」吗? 2

当然邮件的内容有时候也会涉及一些常识性的问题,比如「ETS3的联系方式」等等。我想说,你不是生活在石器时代,你能可以上网发邮件,你就不能在浏览器的地址框里输入ets.org吗?可后来得知我女朋友高中的时候家里是禁止上网的,又觉得这也正常。也罢,再普及普及常识吧。

还有另外一件事情着实出乎我的意料。8月份上课时,课间休息给大家放个短片,自己出去吃饭,结果回来发现已经不是原本我放的那个片子了。我意识到肯定是有人动了我的电脑,一问,果不其然。我不得不把有关个人隐私的常识又普及一遍,不过我想当时听我讲的大部分人心里会冒出这句话「这还用说吗?」,毕竟听我课的人以大学生为主,至少都是成年人。这件事请直接导致我在微博上询问「有没有一个可以让副显示器放影片,同时主显示器屏幕锁定的软件?」,我自己搜不到,也没有人给我推荐。后来我意识到,除了像我这样的被逼疯的人之外,没有人需要这样的软件。

「这还用说吗?」
「希望你能原谅一个被流氓逼疯的人去重复一些常识。」

郝海龙
2011年10月7日


  1. ETS指美国教育考试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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